首页 > 生活 >

“十四五”水生态环境目标有何特征?生态环境部回应:不鼓励各地设定过高的水质目标

发布时间:2023-04-22 03:17:17 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

近日,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水利部、林草局等部门印发了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
4月21日,生态环境部召开媒体吹风会,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负责人介绍《规划》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在吹风会上,针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提出的关于“水生态环境设置的指标特征”问题时,该负责人指出,合理设置“十四五”水生态环境指标,不单纯追求以水环境理化指标评价为主的优良水体比例,不鼓励各地设定过高的水质目标,将工作重心放在巩固工作成果、提升工作质量上。


(资料图片)

不鼓励各地设定过高的水质目标

该负责人在介绍《规划》时指出,稳中求进,合理设置“十四五”目标。

《规划》明确,到2025年,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,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,在面源污染防治、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,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,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、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。

针对水生态环境设置的指标,该负责人在回应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提问时表示,“十四五”时期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,主动衔接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和美丽中国建设要求,合理设置“十四五”水生态环境指标,不单纯追求以水环境理化指标评价为主的优良水体比例,不鼓励各地设定过高的水质目标,将工作重心放在巩固工作成果、提升工作质量上。

《规划》在主要目标中,还分别细化了水环境方面、水资源方面、水生态方面等三部分的目标。

其中,在水环境方面提出,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%,地表水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,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等。

同时,该负责人介绍,《规划》有三个特点:一是坚持稳中求进、实事求是。二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。三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有机结合。

《规划》设置了3项约束性指标

2022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7.9%,长江干流国控断面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,黄河干流国控断面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,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。

在看到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清醒认识到,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、根源性、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,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。包括: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、水生态破坏问题凸显、河湖生态用水保障不足、水生态环境风险依然较高等。

为此,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指出,《规划》着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为主向“三水统筹”转变,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。一是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;二是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和系统治理;三是推进地上地下和陆域海域协同治理;四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。

该负责人强调,在目标设置方面,《规划》共设置了11项指标,其中,3项为约束性指标,8项为预期性指标。3项约束性指标包括“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、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”,其中,“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”列入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。

(文章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)

标签:

x 广告
x 广告

Copyright © 2015-2022 海峡消费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皖ICP备2022009963号-10   联系邮箱:396 029 142 @qq.com